《创新型中小企业》评价指标计算系统

直通车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:

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内)。
(三)拥有独立认证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。
(四)近三年新增股权激励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

您的企业是否符合上述直通车条件?

一、创新能力指标(满分40分)

1.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(满分20分)

请填写各类知识产权数量:

1项以上得20分
1项以上得15分
1项以上得10分
1项以上得5分

2.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

二、成长性指标(满分30分)

3.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(满分20分)

4.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(满分10分)

三、专业化指标(满分30分)

5.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(满分15分)

可多选(最高15分):

6.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(满分20分)